何謂“綠色工廠”?
根據國家制定的《綠色工廠評價通則》,綠色工廠就是實現了用地集約化、原料無害化、生產潔凈化、廢物資源化、能源低碳化的工廠。
2017年以來,工信部組織開展國家級綠色工廠創建活動,這是針對符合“綠色發展”企業給出的權威認定,旨在完善我國綠色制造體系,全面推行綠色制造,助力工業領域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。
能夠躋身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,無不是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的,比如汾酒。
2018年,GBT36132-2018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國家標準正式發布。這是我國首次制定發布綠色工廠相關標準。
此標準明確了綠色工廠術語定義,從基本要求、基礎設施、管理體系、能源資源投入、產品、環境排放、績效等方面,按照“廠房集約化、原料無害化、生產潔凈化、廢物資源化、能源低碳化”的原則,建立了綠色工廠系統評價指標體系,提出了綠色工廠評價通用要求。
按照此標準,國家級綠色工廠評價認證通常要符合如下標準:
節能減排要求:綠色工廠評價認證要求工廠在生產過程中積極采取節能減排措施。
環境管理要求:綠色工廠評價認證要求工廠建立健全的環境管理體系。
社會責任要求:綠色工廠評價認證還要求工廠具備社會責任意識。
由此看來,“綠色工廠”不但能夠實現自身的綠色生產,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,還能夠為社會和經濟的持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。
此次,汾酒能夠躋身國家級綠色工廠名單,正是因為汾酒一直積極探索汾酒“碳達峰”“碳中和”的發展路徑,在構建綠色、健康、可持續發展方面下足了功夫,達到了國家標準。
綠色生產:汾酒一直按照綠色工廠管理方針,推進汾酒綠色轉型升級。從2018年開始,汾酒就將“綠色酒都”作為重要奮斗目標,在構建綠色健康的釀造生態的基礎上,汾酒對生產經營全過程中的7大板塊、124個環節、297個質量監控節點、3259個質量控制參數進行責任化,嚴格、規范、高標準控制產品質量。
原料種植:汾酒不僅研發出了品種適應性好、區域畝產量大、風味保持良好的汾酒原糧專有種子,還通過對國內原糧主產區、核心區、優勢區進行空間布局,相繼在山西、河北、吉林、內蒙古、甘肅等地規劃建設原糧基地。
截至目前,汾酒原糧種植總規模達到130萬畝以上。如今的汾酒做到了“從田間地頭到百姓餐桌”的產供全鏈條可見、可控、可靠,做到了把全國最好、最放心的糧食運到山西杏花村,釀成綠色、美好、舒適的汾酒。
全產業鏈發展:汾酒根據“前向后向一體化”戰略布局,依托先進農業技術,通過自主投資的肉牛養殖場,把釀酒酒糟和汾酒高粱種植基地結合起來,推動完善“高粱種植-高粱釀酒-酒糟養牛-牛糞肥料化還田-高粱種植”的生態循環產業鏈,形成了從種植、釀酒、養殖、秸稈及牛糞肥料化還田的食品安全閉環,實現了汾酒產業鏈的綠色循環、有效延伸。
生產釀造工藝:汾酒采用傳統的“清蒸二次清”工藝和地缸固態分離發酵法進行釀造,講究“清字當頭,一清到底”的獨特性工藝。每投入一批酒醅原料,高粱和輔料都要單獨清蒸一次,使原料中的淀粉糊化,便于大曲微生物和酶的糖化發酵,產酒成香。而采用地缸分離發酵模式,可以有效杜絕土壤中雜質和雜菌對酒醅的影響,體現了糧食純粹的發酵風味。
此外,汾酒“十四五”發展規劃明確“智慧汾酒”目標,明確建設大數據平臺,提升數據資產的運營能力,筑牢“數據底座”。通過大數據賦能產業發展,保證產品質量,實現生產現代化,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,也是汾酒探索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。
中國“十三五”規劃綱要草案提出,要實施制造強國戰略,深入實施《中國制造2025》,促進制造業朝高端、智能、綠色、服務方向發展,培育制造業競爭新優勢。
《中國制造2025》明確提出,國家將積極構建綠色制造體系,聚焦重點區域,依托重點城市,選擇重點行業,組織實施綠色制造試點示范。
綠色制造由此成為強國戰略任務,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是工業,作為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,酒業綠色制造由此提上日程,必須進一步降低企業能耗、物耗等生產成本,加快增加綠色產品供給,引導綠色消費。
截至2023年5月,中國已在國家層面創建綠色工廠3616家、綠色工業園區267家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403家,累計推廣綠色產品近3萬個,綠色制造體系不斷培育壯大。
酒業是典型的生態產業,酒業的發展深度依賴自然環境,可以說,綠色是酒業的生命。
近幾年來,酒業在綠色發展方面開展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,切實提升了酒業綠色發展水平,增強了產業競爭力與生命力。
汾酒堅持綠色發展,深入貫徹汾酒復興品質綱領,走好“釀好酒、儲老酒、售美酒”的長期主義品質路線,在綠色生產、原料種植、全產業鏈發展、生產釀造工藝等多方面的綠色實踐、綠色探索,起到助推行業發展的作用。
此次躋身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,正是對汾酒多年來堅持綠色、健康、可持續發展的肯定。
2023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的公布,無疑為全社會樹立了一批綠色制造標桿。汾酒的入選,對于推進酒業綠色發展、助力酒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,將起到示范、引領作用。